由别人赏赐的“自由”,包括由别人恩准的“自由”,都是不可靠的。
因为“恩准”本身,就暗含了“不自由”这个事实,有“恩准”就会有“剥夺”。
如果我们承认“允许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”是一种恩德,那我们也就承认了“禁锢与剥夺自由”的潜在合法性。